一、办理对象 持有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所需材料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1份; 2.办理各类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见下表:
3. 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办理—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进行申请; 2.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确认表中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后加盖公章(公章名称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待业人员请对照表格内所需材料的变更类别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办理; 3.办理。向会计服务大厅提交申领证书所需材料进行办理。提交资料的形式有现场提交、邮寄提交两种。 采用邮寄提交形式的,如果邮寄提交的资料不齐、填写内容有误或不完整的,将暂不受理,待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予以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会计服务大厅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在“办理结果查询”中查看需要补充和更正的事项,或不予受理的原因。不予受理的申请人若需取回申请资料,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于不予受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会计服务大厅取回申请资料。 4.办理结果查询。现场办理信息变更登记业务的,当场办结(同时变更姓名与身份证号、第二次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业务的除外)。邮寄形式办理信息变更登记业务的,可自行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服务--从业证书受理查询--变更办理情况查询”。 |